第一部分 接受捐赠资金收支情况
一、 2015年接受捐赠资金总额:1,892,561.77元。
(一)市本级募捐:1,761,937.41元。
1、 爱心行动捐款126,818.10元;
2、 助学金11,500.00元;
3、 困难妇女儿童帮扶项目捐款782,963.70元;
4、 慈善公益活动捐款88,430.00元;
5、 西藏地震捐款50.00元;
6、 尼泊尔地震捐款50.00元;
7、 恩平大槐扶贫款350,000.00元;
8、 潮联会助学金50,000.00元;
9、 社会救助捐款212,000.00元;
10、 医疗救助捐款30,000.00元;
11、 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捐款1,000.00元;
12、 红十字事业捐款109,125.61元(其中募捐箱捐款39,249.50元)。
(二) 江海区红十字会上调西藏地震捐款:590.00元。
(三) 省红十字会下拨马龙塘、石及村博爱卫生站援建款共100,000.00元。
(四) 省红十字会下拨“救心行动”项目工作经费和“小天使基金”项目执行费共5,100.00元。
(五) 银行利息:24,934.36元。
二、 2015年接受捐赠资金支出总额:1,989,387.10元。
(一)救灾类支出690.00元。
1、上调省红十字会西藏地震捐款640.00元;
2、上调省红十字会尼泊尔地震捐款50.00元。
(二)救助类支出1,974,295.10元。
1、 支刘阳保、黎华明、杨宝顺等21人临时救助金1,940.00元;
2、 支2015年“红十字博爱送万家”活动慰问金(慰问江海区346户70岁以上五保、三无对象、低保户)34,600.00元;
3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恩平市大槐镇大朗村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款120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4、 转拨省红十字会支恩平市马龙塘、石及村博爱卫生站援建款300,000.00元;
5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江海区和鹤山市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失学、辍学儿童助学金50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6、 支张友新救助金(因工烧伤,全身55%皮肤三都烧伤)3,000.00元;
7、 支吕敏救助金(因患恶性肿瘤晚期急需用钱治疗)5,000.00元;
8、 转拨省红会支恩平市顶冲村博爱卫生站援建款200,000.00元;
9、 支李日荣救助金(因子女相继病逝,妻子体弱多病)3,000.00元;
10、 支祝栩瑞救助金(因患白血病)3,000.00元;
11、 支器官捐献者幸秋桐家属慰问金1,000.00元;
12、 支恩平市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配套援建款50,000.00元;
13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恩平市大槐镇大朗村扶贫款350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14、 支冯容妹救助金(因患高血压、胃病、耳鸣等疾病)1,000.00元;
15、 支连辉江救助金(因患重型地中海贫血)3,000.00元;
16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文迪红救助金(因女儿重度烧伤)30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17、 支慰问困难老党员、贫困户、五保户、孤寡老人活动慰问金7,800.00元;
18、 支器官捐献者胡凤琴家属慰问金1,000.00元;
19、 支台山市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配套援建款40,000.00元;
20、 支冯杏儒救助金(因脑外伤致动脉大出血)5,000.00元;
21、 支器官捐献者陈雨昊家属慰问金1,000.00元;
22、 支袁小凤救助金(因患多发性骨髓瘤)3,000.00元;
23、 支辛丁楠救助金(因父母离异,父亲因腺癌病故,现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,无经济来源)5,000.00元;
24、 支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费共50,000.00元(其中中心医院手术2例30,000.00元,五邑中医院手术2例20,000.00元);
25、 支五邑中医院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手术费5例共60,000.00元;
26、 支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消防官兵家属1,000.00元;
27、 支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“敬老月”活动慰问金3,000.00元;
28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白水带体育运动俱乐部“建设白水带体育公园室内网球场”的公益性体育项目款13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29、 支2015年江门市“世界艾滋病日”活动慰问金5,000.00元;
30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恩平市顶冲村建设平安村,铺设光纤和安装高清摄像头费用30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31、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支脑瘫、残疾病人黄荣军救助金2,000.00元(定向捐赠);
32、 支各市、区妇女联合会开展困难妇女儿童帮扶活动591,955.10元(定向捐赠)。
(三)其他类支出14,402.00元。
付银行手续费、账户维护费、网银年费、代理记账费等业务费14,402.00元。
第二部分 接受社会捐赠、上级下拨物资收支情况
一、 2015年接收物资价值:596,642.00元。
上级下拨物资价值:596,642.00元。
二、 2015年支出物资价值:538,093.32元。
其中:
江海区红十字会 61,098.00元;
台山市红十字会 31,232.00元;
开平市红十字会 83,059.00元;
鹤山市红十字会 106,962.00元;
恩平市红十字会 83,059.00元;
恩平市顶冲村红十字会 1,703.80元;
市妇联 437.94元;
市侨联 814.00元;
市慈善会 167,400.00元;
市红十字会开展救助活动 2,327.58元。